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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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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鉴赏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5 阅读数:562

陈阳 刘晓波 高庆 窦维飞 张海静

摘 要:农村留守儿童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而出现的一类特殊群体。这类群体的出现反映了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阶段性问题。近几年,国内学者围绕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开展了大量的研究,研究成果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带来了裨益。但是,通过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发现,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的研究成果较少。所以,文章一方面将探析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问题,另一方面结合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探析这一战略的实施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的有利条件。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纷纷走出家乡,到经济发达的地区务工、创业。由于工作的不稳定性和受收入、居住、精力、教育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些父母选择将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其他人监护照料,导致我国农村出现大量的留守儿童。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道德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目的是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把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从小内化成孩子自身的道德意识,并引导孩子在社会生活中外化为良好的道德行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因常期不在身边,开展家庭道德教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现状的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与此同时,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强调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创造了哪些有利条件也是非常值得探究的一个问题。

一、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整体现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文件指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反映了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阶段性问题。2018年10月30日,国家民政部发言人在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谈到,截止2018年8月底,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97万,与2016年首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数据902万人相比,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下降了22.7%。有关具体情况如表1至表4所示:

根据表1数据显示,从地区分布来看,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最大,约为76.5万,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1%,其次为安徽和湖南,分别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0.6%和10.1%。以上7省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为484.4万,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69.5%。笔者认为,这些省份一方面人口较多,其中还有很多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另一方面属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所以导致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创业,从而出现较多的农村留守儿童。

根据表2数据显示,从主要监护人来看,我国96%的农村留守儿童都是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监护,有4%的农村留守儿童是由其他亲友监护;从性别比例来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留守儿童比女孩留守儿童人数要多。

根据表3数据显示,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来看,我国99.4%的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但仍有4.2万人左右的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了身体残疾或患病的情况;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贫困状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中纳入国家低保的有8万余人,建档立卡家庭有20余万,纳入国家特困人员供养的有5000余人。

根据表4数据显示,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来看,我国0-5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21.7%,6-13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67.4%,14-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10.9%,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89.1%;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情况来看,0-5周岁入学前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25.5%,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71.4%,高中及中职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占总数的3.1%。

综上所述,近两年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整体数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相比2016年的902万,2018年减少了205万。与此同时,从农村留守儿童地区分布、主要监护人、年龄结构、入学情况等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主要分布于中西部地区,以祖父母或外祖母隔代监护为主,14周歲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所占的比重较大,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当下我国社会当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关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已经引起了国家、公益组织以及广大学者的普遍关注。如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其中强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自2015年起,“上学路上”公益组织,开展《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项目,让人们首次系统地认识到留守儿童群体的心灵状况。国内学者也开展了大量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相关研究工作,诸如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性别劳动分化、受教育状况、亲子关系、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问题的研究。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持续关注无疑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关问题的解决带来裨益。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现状及成因

家庭是孩子良好道德养成的重要场所,父母是孩子良好道德养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道德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个体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从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整体状况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创业,我国农村留守儿童96%左右都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隔代监护,亲生父母在孩子家庭道德教育中言传身教的作用被弱化,甚至出现了缺失的情况,结合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现状及成因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家长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重视度不高

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更主要的目的是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希望能够给自己的孩子创造一个富裕的家庭环境。他们平时利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在和孩子交流的时候,更多的也只是关注孩子身体有没有生病、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学习有没有进步,而对于孩子日常生活中的烦恼、交友和思想道德等问题关注较少。甚至有些父母狭隘地认为孩子的道德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此外,有许多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日常生活中过于溺爱孩子,即便是孩子做错了事情,也不会过多地去教育和责备孩子,他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上,而忽略了对孩子的家庭道德教育,导致有许多孩子出现了蛮横、固执、自私、懒惰等问题。

(二)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监护人家庭道德教育能力不足

从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人来看,多数为留守儿童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相对而言,由于主客观条件影响,他们自身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甚至还有很多未接受过学校教育,没有形成系统的社会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准则,也无法将其运用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道德教育当中。所以,当孩子出现了违反道德的行为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很难有效地对孩子的思想认知、价值观念、行为方式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三)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未形成系统的社会支持网络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但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还未形成系统的社会支持网络。面对留守儿童家庭内部出现的家庭道德教育重视度不高、家庭道德教育能力不足的问题,作为学校,首先要在孩子的道德素养、思想品德教育上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发挥其教育主阵地作用。当地政府也应该定期派专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走访,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和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状况和心理状况,另一方面也要向留守儿童主要监护人宣传家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此外,还需要社会上有更多的公益人士和公益组织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的家庭道德教育和心灵健康的队伍中来,通过各种各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来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水平的提升。

三、“乡村振兴”战略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了有利条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必将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带来许多积极因素,特别是为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有利条件。

(一)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提供了前提条件。

由于我国城乡资源分配不均、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为了获得更好地发展机会,纷纷来到大城市进行创业、就业,导致出现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所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键点在于让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留得住,实现就近就业。“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这意味着国家将引导各方面的资源从城市流向农村,农村的产业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业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广大乡村,要仅仅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所提供的机遇,加快发展乡村产业,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当广大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后,农村留守儿童也就不再留守,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提供了前提条件。

(二)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了文化环境。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思想都会毫无例外地受到一定文化的深刻影响,任何道德教育活动也必定是在一定的文化氛围中进行的,因而文化环境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的提升有着广泛的影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这些乡村文化振兴举措无疑会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挖掘乡村思想道德资源,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了丰富素材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对这些道德资源的充分挖掘,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了丰富素材。

(四)村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发挥,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提供了可靠保障

除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本身之外,村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也应该积极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道德教育发挥作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村级各类组织要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功能,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與此同时,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而言,村级各类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要做到定期到农村留守儿童家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和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状况和心理状况,为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监护人开展相关培训服务,让他们认识到良好的家庭道德教育对孩子成长成才的重要性。

伴随着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关注,并结合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所面临的问题逐渐得到了有效改善,留守儿童不再留守的目标最终也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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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Z].2018-02-05.

基金项目:文章系“四川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项目”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CQSN2018YB28。

作者简介:陈阳(1988- ),男,陕西安康人,助教,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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