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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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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鉴赏

浅析国有企业如何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


发布时间:2020-02-09 阅读数:1769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两个“一以贯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论断和明确要求,为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方向。国有企业务必转变传统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充分理解两个“一以贯之”的基本内涵,结合企业治理结构,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落实路径,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两个“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一、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现阶段,我国的国企改革已经迈入了关键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是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南。传统的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并非是完全的市场竞争和参与主体,而公司制体制下,国有企业已经变成了完全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内部的机构设置和法人治理结构均应合理设置,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不同于其他非国有企业的是,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党的领导下的企业治理结构,因此必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各公司制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到公司章程。在工作实践中,积极研究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经营发展关键环节的实现形式,从而确保企业的发展方向不偏离,持续强化企业发展的抗风险能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二、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脱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党组织是公司治理法定主体之一,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一)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

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牢把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這个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推进企业改革中,始终与党中央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一致,保证国企改革始终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一方面,要把控好战略方向,我国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要以国家总体战略布局为指引,对接“两个一百年”的总体战略部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在改革发展中积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把控好深化改革的路径,对标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三降一去一补”的发展路径,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层目标要求,在提质增效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同步性深入融合

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四同步”、“四对接”,即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这些原则在将党的领导纳入公司章程过程中即予以明确。企业改革进程若有机构调整的,必须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干部任职机制

一些国有企业实行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同时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董事长分设的领导干部构成体系。根据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中符合要求的相关成员进入到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就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中一些成员应进入到党委会工作,从而构成“交叉任职”和“双向进入”的成员布局模式,以确保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四)落实前置研究程序,强化党委重大事项把关

加强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其中,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尤为关键。前置研究事项的确定可将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作为切入点,按照是否涉及方向全局、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等因素进行判断,筛选出须党委前置研究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委会研制研究。前置研究程序应坚持党委集体研究,确保党委重大事项把关到位而不越位,避免党委替代经理层和董事会直接决策指挥。在前置研究过程中,党委着重应从把好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政治关、把好企业发展战略方向关、把好党纪党规廉洁关、把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责任关。

(五)坚持完善监督审查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发展实践中,务必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厘清各治理主体成员的责、权、利是关键因素之一,可建立经理层、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当中的党员务必要向党委会汇报个人廉洁自律和履职状况的机制。建立健全的重大失误决策触发机制,完善权责清单,及时发现问题并推进整改落实。纪委的监督方式也应与时俱进,从对人的结果监督方式转变为动态流程式监督,从对事情的结果监督方式转变为动态流程式监督,从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转变为对全体干部的监督,从对财的结果式监督转变为动态流程式审计监督。

(六)凝心聚力,统筹好企业利益与员工切身利益

任何发展改革目标的全面实现,人是最关键的因素。在推进改革发展的实践中,要着力统筹好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关系。改革调整中,难免涉及利益调整,各级党组织应积极协调各方资源,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统筹好企业与员工利益。要严格按照工会法等规定,合理合规保障员工切身利益。同时,还应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与和谐共赢。

三、结语

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作用,这一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只有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才能有力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建立党的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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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段永霞,女,内蒙古人,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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