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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警戒线》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发行范围:国内外公开发行

投稿邮箱 :jjxbjb@126.com

《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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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19/12/20 阅读数:41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然而,在当前投资办学而非捐资办学为主流的背景下,民办高等教育公共品属性与投资办学趋利性的矛盾依然突出,由此引发治理决策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办学质量风险、资金财务风险、举办者道德风险等复杂性组合式风险。因此,政府、民办高校、行业组织、其他社会力量、举办者(投资人)、教师和学生等诸多利益相关者形成整体配套的政策框架和推进体系,共同构建风险干预协同机制,对于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系统性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民办高等教育的法理与学理新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文件在进一步推进国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框架下统筹考虑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确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两种法人类型,明确了民办和公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的法源基础,在法律层面体现了完善民办教育治理体系的根本要求。

  在学理层面上,现有的研究或实践呈现出与新法新政匹配度不够的现象。一是缺少对构建民办高校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社会环境和现实条件等系统研究,对风险成因、影响因素、现实困境等复杂因素有待关注。二是制度建构和顶层设计研究不足。现有文献大多只是对民办高校风险干预的某一领域,如市场、财务、制度风险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在制度建构和顶层设计上,从系统论和协同学方向对风险干预协同机制进行研究的成果不足。三是缺少推进并创新风险管理协同干预机制的技术、工具和方法层面的研究,对于如何促进民办高校治理创新的系统性、可操作的模式经验有待挖掘。我们可以通过明确法人属性,从体制机制上为民办高校确立学理和实践发展路径,明确其发展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而为从顶层设计层面系统确立风险干预的协同机制明确方向。可以纵向梳理风险成因、风险内容和风险规避机制,也可以从具体风险类型(横向)角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实证研究。同时,以协同性理论为方法,寻求风险管理论域新视角。此外,还需要通过大量的民办高校办学案例调研,全面总结协同干预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与功能架构,有效解决举办者观念、办学制度环境及发展环境、国家法案与地方政策等制约修订案推进的深层次问题,为促进新时期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实践模式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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