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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八届学术年会系列主题论坛召开


发布时间:2021/01/17 阅读数:516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八届学术年会系列主题论坛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法治中国理论”学术研讨会 本网记者 查建国/摄

    原标题: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八届学术年会系列主题论坛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法治中国理论”学术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网上海讯(记者查建国 夏立 陈炼 通讯员吴冬兴)近期,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话语体系”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的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八届学术年会系列主题论坛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法治中国理论”学术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华东政法大学科研智库党总支书记、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教授致辞。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陆宇峰教授主持会议。

  李翔表示,上海市社联紧扣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布局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携手华东政法大学共同组织研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法治中国理论”,有效发挥了新时代以“基础理论研究”和“对策性研究”为支点的“双轮驱动”科研模式的独有优势。

  本次会议分为上午与下午两个阶段,采取线下与线上方式同步进行。来自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高校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会议研讨。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施的伟大系统性工程

  在第一个阶段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龚廷泰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杨春福教授就“‘整体性法治’:新时代中国法治扎实推进的重要方法”“政党治理法治现代化中的几个问题”“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内涵与路径”分别作主题发言。

  龚廷泰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施的伟大系统性工程。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须基于整体法治的视角,关注法治中国建设的方法论问题。“整体推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法论原则,良法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最优系统目标,系统联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综合动力。党领导人民解题法治中国建设,须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化和法治化机制,通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协同建设,最终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刘志刚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政党治理的法治现代化命题。党内法规存在的必要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执政基础、践行宪法承诺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的党法关系理论格局和制度依据是清晰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主旋律,构成全面依法的关键环节是毋庸置疑的。

  杨春福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应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内核、法治化原则和法治化路径展开。他认为,在以人的现代化为中心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中,市域区划兼具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任务,其治理任务涵盖政治安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就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而言,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良法保障是前提;以“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为导向提升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能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促进功能;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主体作用;借助良好的法治生态培育公民健全的法治素养。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杨知文副教授、张文龙助理研究员,先后针对以上专家发言内容作了与谈交流。

  构建一个法治主导下的多元规范和多元秩序共存共治的中国社会秩序结构

  在第二个阶段中,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刘作翔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孙光宁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首席专家陈金钊教授先后围绕“实现国家与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司法案例体系与案例制度”“关联维度的法治中国意蕴”先后作主题发言。

  刘作翔认为,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法治中国”为切入点,研讨“现代化国家与法治中国的关系”,须直面多元规范和多元秩序并存的客观社会现实。法治化不单单是法律化,应当构建一个法治主导下的多元规范和多元秩序共存共治的中国社会秩序结构。

  孙光宁表示,在“统一法律适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目标的指引下,现有的司法案例体系在“案例法治”的推进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尽管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之间具有与制定法相类的“效力等级”,但是现有的司法案例在整体上存在着体系庞杂、形式纷繁、说理简单等弊病。完善以“案例指导”“类案检索”等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应当增加指导性案例的数量,提升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地位,注重在案例系统中激发当事人活力。

  陈金钊认为,在“限权法治”的意义上,关联维度的法治中国意蕴,关系着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时代课题的顶层设计。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吴冬兴和邱小航分别就会议主题相关内容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想法。

  会议闭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副院长吕玉赞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戴津伟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学术总结。戴津伟认为,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本次会议研讨主题和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分享了各自研究经验与心得体会,对于相关问题形成了一定的研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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