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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CN 22-1415/D

国际刊号:ISSN 2095-9893

出版地: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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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曾公求编钟并未挑战“康宫原则”


发布时间:2021/04/28 阅读数:491

  新出曾公求编钟提供了关于曾国早期史事的珍贵材料,引发学界热议。对于编钟铭文中“康宫”一语是否挑战了所谓“康宫原则”,学者有不同理解,令康宫问题的讨论再起波澜。笔者认为,曾公求编钟铭文具有追述的性质和拼凑的痕迹,难以作为否定“康宫原则”的依据。

  “康宫”之谜

  在西周铜器铭文中,常见“康宫”一语。康宫是举行册命等仪式的场所,其性质关系到西周铜器的断代,故学者多有讨论。王国维、罗振玉、唐兰等先生认为,康宫系周康王的宗庙,故出现“康宫”一语的铜器势必在康王之后,这便是著名的“康宫原则”。由于目前的材料基本能验证这一判断,因此康宫原则多为学者所遵从。此外,郭沫若、陈梦家、赵光贤、杜勇等先生则质疑康宫系康王宗庙这一观点。

  康宫问题是西周铭文研究的一大难题,仅2019年和2020年,便有王晖、尹夏清、尹盛平、杜勇等多位学者撰文讨论。2020年初公布的曾公求编钟也出现了“康宫”一语,其铭文曰:“王客我于康宫。”“王”是谁?“我”是谁?一时众说纷纭。如果铭文中的“王”是康王或康王之前的某位周王,无疑会对康宫原则构成挑战。

  曾公求编钟的发掘者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郭长江等人指出:“如果伯括是皇祖的父辈,伯括‘在康宫’的事自然早于叶家山;如果是同人,它的年代也只能等于或早于叶家山。那么‘在康宫’这件事必然早于昭王。这样就与唐兰先生的‘康宫原则’产生冲突。”杜勇持康宫非康王宗庙的观点,在曾公求编钟面世之后,他也专门撰文加以讨论,认为曾公求编钟否定了康宫原则。曾公求编钟是否挑战了康宫原则呢?这还得从铭文内容说起。

  谁是“皇祖”

  曾公求编钟铭文共出现3个“曰”字,由此可将铭文大致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先是讲到“昔在台丕显高祖,克仇匹周之文武”,即我高祖辅佐周文王、武王,继而讲到“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上帝,聿怀多福”。发掘者最初认为,高祖与伯括是不同的两个人。不过结合曾侯與编钟与嬭加编钟的铭文,可知伯括扮演着“高祖”的角色,且同样辅佐文武、敬奉上帝,高祖正是伯括。这一点,学者已基本达成共识。在叙述了高祖伯括的事迹之后,铭文紧接着讲到“王客我于康宫,伻尹氏命皇祖,建于南土”,亦即某位周王在康宫册命“皇祖”,这位皇祖遂在南土肇建曾国。铭文继而讲到曾国与蔡国、应国结盟,成为周王朝的南方屏障,并“讨征淮夷”。有学者认为在康宫受命的是曾公求本人,这是难以成立的。发掘者则认为“伯括和皇祖南公可能是两代人,也可能是一个人”。那么,伯括和南公是否可能是同一个人呢?容下文详论。

  第二部分讲到“昭王南行”之际,周昭王在曾国发布命令,可与中甗、静方鼎等器物的铭文相验证。铭文还讲到昭王将重器——钺赐予当时的曾侯,命其征伐南方。叶家山曾国墓地M111正处于昭王时期,该墓的规模在西周早期诸侯墓葬中绝无仅有,且墓中出土了5件铜钺和2件手持钺形饰,这些线索都暗示墓主人曾侯犺或即接受昭王赐钺的曾侯。铭文继而称“南公之烈,骏声有闻。陟降上下,保乂子孙”,这是否意味着接受昭王赐钺的曾侯便是南公呢?曾侯犺的墓中出土了铭文为“犺作烈考南公宝尊彝”的南公方座簋,这表明南公系曾侯犺之父。且南公方座簋时代偏早,不会晚至昭王时期。结合这些材料看,第二部分出现的南公并非指接受昭王赐钺的曾侯,而是“陟降上下,保乂子孙”的祖先神形象。这类似于《诗经·周颂·闵予小子》的“念兹皇祖,陟降庭止”,谓先祖逝后已化身祖先神,庇佑子孙。

  第三部分是“眉寿无疆,永保用享”之类的嘏辞,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以享于其皇祖南公”一语,明确指出“皇祖”即南公。田成方认为,曾国的“南公”有多位,铭文第一部分受到册命的皇祖以及第二部分接受赐钺的曾侯是同一人,亦即昭王时期的皇祖南公。果其如此,康宫受命发生在昭王时期,则曾公求编钟与康宫原则并不相悖。不过从曾公求编钟、嬭加编钟、曾侯與编钟这三件春秋时期的重器看,当时曾人对先祖事迹的叙述应是相对固定统一的,南公当有其特定所指,曾国有多位南公的说法尚缺乏足够依据。前文已经论及,“昭王南行”一段所提到的南公,是就祖先神而言的,并非指昭王时期的曾侯。

  不少学者主张南公便是伯括。曾公求编钟铭文中伯括称“高祖”,南公称“皇祖”,二者是否有可能是同一人呢?在两周的铜器铭文中,“高祖”与“皇祖”均可指始封之祖,曾公求编钟所见“高祖”和“皇祖”完全可以是同义替换的关系。曾公求编钟的先祖叙述,需要结合春秋时期述祖铭文的体例加以理解。春秋时期的类似铭文中,所追述的远祖只有一位,即始封祖,曾公求编钟所叙伯括事迹和南公事迹是一贯的,不宜割裂。在同一篇文献中同一人物存在异称的现象也不乏其例,如令方彝中明保又称明公,班簋中毛伯又称毛公,清华简《楚居》中季连又称穴熊。容易引起误解的是曾公求编钟的“王客我于康宫,伻尹氏命皇祖,建于南土”和曾侯與编钟的“王遣命南公”,如若结合晋公盆铭文中“王命唐公,建宅京师”的记述,可知“皇祖”或“南公”之受封,依然说的是伯括的事迹。嬭加编钟铭文称“伯括受命”,即指“王遣命南公”。

  综合来看,伯括即南公的旧说仍可信从。伯括(南公)受封南土,正如鲁国、燕国的情形,伯括之子实际就封。曾侯谏当即初代曾侯,他活跃于成康时期,是曾国的实际创立者,可与叶家山曾国墓地的年代上限相呼应。曾侯犺是曾侯谏之后的曾侯,他的继位形式当是兄终弟及。曾侯犺也是伯括(南公)之子,活跃于康昭时期。从时代和地位看,他或是昭王时期接受赐钺的曾侯。

  追述与改造

  既然在康宫受封的南公即伯括,时间大致是成王时期,在康王之前。这是否意味着曾公求编钟挑战了康宫原则呢?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李峰指出,除了作为康王宗庙的周原康宫之外,另有位于成周的康宫,这个康宫可追溯至周初,曾公求编钟所见康宫或即成周的康宫。他对康宫原则的修正与补充,值得我们重视。

  此外,曾公求编钟铭文的性质也是需要考虑的。康宫是举行册命等仪式的场所,在西周中晚期的册命铭文中多见。进入东周之后,王纲解纽,册命铭文的历史使命宣告终结。曾公求编钟则首次为我们呈现了东周文献中的“康宫”。曾公求编钟是春秋时器,其记录南公受封属于追述。这一追述是否有周初册命南公的原始史料作为参照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先看“王客我于康宫”。在西周册命铭文中,多见“格于康宫”的表述,而绝无“客我于康宫”之例。“格”多写作“各”,但有时也写作“客”,如衛簋:“王客(格)于康宫。”旂伯簋:“王客(格)奠宫。”师遽簋盖:“王才(在)周,客(格)新宫。”利鼎:“王客(格)于般宫。”曾公求编钟铭文编纂者所参考的素材当写作“客”,或出于不明西周册命铭文辞例之故,编纂者按照其理解(将“客”理解为使……为客)而增益了“我”字。

  再看“伻尹氏命皇祖”,这属于典型的西周中晚期册命铭文辞例。类似的表述如大克鼎铭文:“王伻尹氏册命善夫克。”但这种典型的册命铭文是周恭王以后才成熟的,西周早期不见其例。曾公求编钟铭文的编纂者显然参考了西周中晚期的册命铭文,故袭用其措辞,“康宫”一语抑或是对西周中晚期册命铭文的因袭。钟铭在铸造时还错漏了“尹氏”之“尹”,参照甬钟B得以复原,这也可以反映铸造者对册命铭文不甚熟悉。

  “讨征淮夷,至于繁阳”一句实际上并不符合西周早期的形势,彼时淮夷尚未对周王朝构成重要威胁,且“淮夷”一词在铭文中的出现要晚至周穆王以后。该句的表述可参见同为春秋时器的曾伯桼簠:“克剔淮夷,抑燮繁阳。”曾公求编钟铭文当吸收了同时期铭文的表述,进而嫁接到铭文所叙周初史事之上。

  “赐之用钺,用征南方”一句则可参见西周晚期的虢季子白盘:“赐用钺,用征蛮方。”

  总之,曾公求编钟铭文在追述先祖事迹时,套用、改造了西周中晚期的册命铭文格式和用语,措辞多不合周初的时代特征,并非当时记录,故难以依据它来判断“康宫”的时代和性质。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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